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9月4日我局(略)汽车黑膜和防水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4日-**年9月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略)汽车黑膜和防水膜项目 | 吉林市高新汽车工业园区E-2-6号地的(略)西侧闲置二厂房(本项目租用) | (略) | (略) | **.9.4 |
| 从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标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