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基金审核及DRG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M-**-**-**;
2.项目名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基金审核及DRG审核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采购一年期的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基金审核及DRG审核服务。要求提供临床医学、药学、统计学、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参加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的医保基金审核和DRG审核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执行长财采购〔**〕**号文件规定);
3.3本次项目需提供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不少4名。专业分别为临床医学、药学、统计学、计算机等各1人参加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的医保基金审核和DRG审核工作;确保审核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常驻现场的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
3.4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 站(www.(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违反以上规定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至(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略))注册(https://(略)/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略)。
4.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AB栋**开标2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略))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服务帮助。
6.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五、开启
1.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AB栋**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B8a座**层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