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n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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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扫描卷宗服务项目 | 要求有保密资质的企业为法院提供法院案卷的扫描复印整理归档上架及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 (略) | **年**月 | 是 | 否 | |
| 2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 (略)为法院及四个外派法庭提供安检安保服务 | (略) | **年**月 | 是 | 否 | |
| 3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略)为法院及四个外派法庭提供物业、绿化、扫雪及食堂服务 | (略) | **年**月 | 是 | 否 | 物业面积**平方米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n \n \n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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