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天,报告表3天。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日期:**年9月4日-**年9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略)(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略)
邮编:**
|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1 | 报告书 | 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入库河流及湿地治理工程(一期) | 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及吉林九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试验区内 | 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管理中心 |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复审:姜宏宇终审:李春晖
附件:
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入库河流及湿地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报批版).pdf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入库河流及湿地治理工程(一期) 公参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