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项目名称: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升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人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个
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升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升高寒地区环卫专用垃圾桶
数量:不少于**个
单价:(略)/个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丽华、迟叶、李卓、虞英舒、陈柳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采云》上发布。
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原因:
(1)(略),不符合,说明:1.报价不唯一,系统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2.系统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略),不符合,说明:不符合财库(**)**号文件格式要求无法体现相关数据。
(3)(略),不符合,说明:1.报价不唯一,系统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2.系统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4)保定市(略),不符合,说明: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双重否定等于肯定。
(5)(略),不符合,说明:1.报价不唯一,系统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2.系统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略),不符合,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只有制造商行业类型划分标准,无投标企业行业类型划分标准。
(7)(略),不符合,说明:不符合财库(**)**号文件格式要求无法体现相关数据。
(8)(略),不符合,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内行业划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明确企业类型,无法判定其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B区**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电话:(略)-(略)
来源:(略)
初审:张永刚
复审:王佐军
终审:徐静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http://(略).cn/qxxxgk/**/**(略)/(略)/中小企业.pdf
来源:(略)
初审:张永刚
复审:王佐军
终审:徐静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