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9月**(略)年 4 万吨报废车尾料一般固废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日-**年9月**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略)年 4 万吨报废车尾料一般固废综合处理 | 吉林市高新区新北街道小红土村胜亚汽车拆解院内 | 吉林市(略) | (略) | **.9.** |
| 从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标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