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伟峰沙石加工厂年产**万吨碎石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八社 |
| 建设单位 | 长春市伟峰沙石加工厂 |
| 编制单位 | 吉(略) |
| 受理日期 | **年9月**日 |
|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略)-(略) 通讯地址:(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 邮编:**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全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时限的通知》,现将以上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受理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初审:赵竹影;复审:尚学成;终审:刘国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