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吉财国资【**】**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拟对部分非办公用房的公共区域对外出租,合计面积**.8平方米。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9月**日——9月**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刘老师
资产管理处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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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吉财国资【**】**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拟对部分非办公用房的公共区域对外出租,合计面积**.8平方米。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9月**日——9月**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刘老师
资产管理处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