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LSZC(略)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略) **:**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
1.1原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第一包《服务需求及服务要求一览表》变更《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自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本更正公告中下载),第二、三包《服务需求及服务要求一览表》不变。
1.2原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二部分商务、技术审查文件中增加第一包“格式三:投标报价明细表”,第二、三包按原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填报:
“格式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吉林省公安厅“**工程”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投包号:第一包
年 月 日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 | 辅助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 | 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 | 原产地及制造厂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质保期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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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投标要求:
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
2.所有投标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功能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朝阳区新发路**号
联系人:朱鹏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溦蔚
电话:(略)
来源:
初审:徐溦蔚
复审:李国庆
终审:赵焕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