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1号文件的规定,为做好**年双阳区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实施工作,拟申报长春市双阳区**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项目资金(略),拟建两个项目,即平湖街道林家村沟道治理工程项目,概算资金(略);山河街道樊家村二社屯南塘坝维修加固工程项目,概算资金(略)。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年9月**日
初审:吴欣;复审:陈伟春;终审:周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