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关区**年度救灾物资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七、预算金额:(略)
八、废标理由:
此标项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此项目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略)-2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本项目采购支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 采购数字金额服务平台(http://(略):**/html/)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略)/)
来源:
初审:
复审:
终审: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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