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国综**万千瓦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乾安县国综**万千瓦风力发电+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乾安县国综**万千瓦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 乾安县 | (略) | (略) |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赞字乡境内,项目总用地**.**hm2,其中永久用地6.**hm2,规划开发容量**.9MW,一次建成,拟安装**台单机容量为6.**MW的风电机组,配套工程包括新建一座**kV升压站、**台箱变基础、场内输变电线路和检修道路等。新建1座**kV升压站,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0(略)、北纬:**.(略)9)内设置1台容量**MVA的主变压器。项目建成后,预计风电场年上网发电量为**.**MWh。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的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浇洒路面降尘。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至站区内的防渗化粪池(有效容积**m3),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中表2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后经专用排气筒在屋顶高空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场;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和含油抹布,收集后存放在新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油经事故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暂存于站内垃圾袋,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设置事故油池,足够盛放事故时的变压器废油,做好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状况下可将物料引入事故池,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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