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辽源市**年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LYHJZB**-**-JS,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允许合法分包”变更为“不允许分包”。
2、原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9日**时**分,现变更为:(略)9时。
3、原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共计**日历天。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共计**日历天。
4、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同时变更,其他内容不变,以变更后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自行下载变更后招标文件)
二、本次变更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投标人,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三、联系方式:
(略):(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辽(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