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1-ZHZC**-**-**
二、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长德街道新华村、幸福村新建水源井项目一标段(长德街道新华村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价格:(略)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韩示范区长德街道新华村、幸福村新建水源井项目一标段(长德街道新华村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中韩示范区长德街道新华村、幸福村新建水源井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工;
项目经理:孙猛;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吉(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柴永南,李虹杰,范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长德街道办事处
地 址:(略)
联 系 人:幕相柏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A6号楼**室
联系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监督部门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略)
5.技术服务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略)
政采云客服电话:(略),工作日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略)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来源:(略)
初审:李丽
复审:李伟
终审:幕相柏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