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对新型农业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补贴工作,根据吉粮仓联函〔**〕**号文件精神,经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选择推荐,现将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定代储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略)---(略)。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附件:双阳区代储企业信息汇总表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9日
初审:陈洪俊;复审:郑大军;终审:郑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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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代储企业信息汇总表.xls旗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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