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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略)废弃塑料循环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略)废弃塑料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吉(略)废弃塑料循环利用项目 | 宁江区 | 吉(略) | 吉(略) | 该项目位于吉林宁江经济开发区建业大路**号。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8m2。 建设废旧矿泉水瓶破碎生产线1条、造粒生产线3条、滴灌带生产线**条、滴灌管生产线5条,除自用部分自产塑料再生颗粒外,还需外购聚乙烯颗粒新料进行滴灌管、滴灌带的生产。建成后年产塑料净片3万吨,塑料再生颗粒2万吨,滴灌管、滴灌带4.6万吨。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湿法破碎及清洗废水由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六个月外排一次,与生活污水一同经管网排入雅达虹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造粒工序产生的造粒废气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滴灌带及滴灌管热熔挤出成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 原料库全封闭,装卸区域和切割区域分别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 ** 年修改单)表9 排放限值。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废滤网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拣出的其他塑料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渣于污泥晾晒池进行晾晒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过滤网上附着的废塑料、熔融滤渣、废布袋、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局,生产区全部硬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相关要求,分区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