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人民法院关于(略)乾安支行与孙淑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吉林省乾安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乾安支行与孙淑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孙淑文名下位于乾安县乾安镇丹青街上和紫东苑小区8号楼2单元**室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现已选定拍卖机构。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孙淑文名下位于乾安县乾安镇丹青街上和紫东苑小区8号楼2单元**室房屋。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孙淑文。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