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长春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残联发【**】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长春市双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确定:(略)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略)(略)为辅助器具定点供应商。 现予以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略) 初审:马佰玲;复审:杨东旭;终审: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