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LBY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辽县“美丽乡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东辽县“美丽乡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资格评审标准增加内容如下:1、社会保障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纳税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其依法免税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可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略)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变更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且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变更文件的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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