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拟准予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月5日(5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吉(略) 经营设施所在地:辽源市西安区高古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刘维潘 经营类别:HW**医疗废物 设施规模:5吨/天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及收集、贮存、委托处理 公示日期:(略)至**年**月5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责任编辑:张海南)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