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公主岭市委宣传部委托,就《区域传真· 公主岭》合作办刊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GZC**DY-**)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域传真·公主岭》合作办刊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GZC**DY-**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中共公主岭市委宣传部与吉林日报社合作办刊。(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和相关要求”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及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协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单一来源供应商,请于**年**月6日至**年**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略)),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话(略)联系进行确认。
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
1.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1.4 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2、采购中心对审核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报名登记表,单一来源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后的有效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回传至采购中心指定邮箱((略)),未按要求填写及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名登记表按报名无效处理,请供应商注意相关风险。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和份数:在协商地点现场递交,协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3 份。
3、递交地点:(略)AB栋**室开标1 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共公主岭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地 址:(略)
2、集中采购机构: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 (略)
注: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等有变更,请以后期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
来源: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初审:刘鹏
复审:付宇
终审:王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