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新立城水库(**-**年度)水生植物收割外运工程已由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中心以长新水[**]**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略)。建设资金为市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新立城水库。
招标内容:收割外运水生植物面积**.**公顷,芦苇收割、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略)至**年2月**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每日上午8时**分至下午**时**分,将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略)邮箱。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略)、(略)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发送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售价:¥(略),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2日上午**时**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中心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吉(略)
联 系 人:赵龙、孟颖
联系电话:(略),(略)
来源:吉(略)
初审:孟颖
复审:赵龙
终审: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