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n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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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集约化服务 | 为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拟对审判执行等辅助事务实行集约化服务外包 | (略) | **年**月 | 否 | 是 | 资金来源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单位自有资金,一个为区财政拨款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n \n \n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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