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扶余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国债高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扶余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国债高标)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吉林省扶余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国债高标) | 扶余市 | 扶余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略) | 该项目位于扶余市蔡家沟镇、新万发镇、新站乡、增盛镇、大林子镇、肖家乡、长春岭镇、更新乡、三岔河镇、五家站镇、三井子镇、永平乡及三骏满族蒙古族锡伯族乡等,主要建设内容:土壤改良规模**.4万亩,新建灌溉井**眼,配套水泵**台,修建机耕路总计**.**km,新建**kV架设线路**.**km。项目总投资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 2.施工期产生工程废水排入临时施工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排入排入防渗泥浆池沉淀处理,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保养机械车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消声器、定期保养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分布有居民的机耕路建议设置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农用井岩屑用于机耕路铺路使用,钻井泥浆堆存于泥浆防渗池内,自然干化后,就地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5.及时清理、加盖苫布、分层剥离、分别堆放、分层回填、设置坡脚作为临时拦挡等临时设施等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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