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略)我局拟对(略)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