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ZH-**-**
二、项目名称:朝阳区清和街道巷道庭院提档升级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朝阳区清和街道巷道庭院提档升级工程 施工范围:朝阳区清和街道巷道庭院提档升级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略)-(略),共**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项目经理:白丽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秋野、陈建、谷春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略)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略)),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略)
地 址:(略)B座**楼**室
联系方式:(略)-(略)(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略)-(略)
来源:吉(略)
初审:李斌
复审:张廷宇
终审:赵巍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