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废钢尾料分选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略)废钢尾料分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略)废钢尾料分选建设项目 | 宁江区 | (略)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位于松原市宁江区善友镇后官村,利用(略)现有厂区建筑物进行生产。年处理废钢破碎尾料**万吨,主要为废钢破碎生产加工形成的尾料,不含危险废物。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上料、筛分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各个工位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输送、装卸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等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以自然沉降至车间防渗水泥硬化地面,经采取车间封闭,加强通风等措施,少部分以无组织形式逸散至外环境,厂界无组织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沉淀池污泥经晒干后作为副产品外卖给水泥厂。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经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卖,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厂家进行处理。废油抹布、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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