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六标段(2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进口产品提供)。
现更正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更正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A座**层
联系方式:(略)(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办公电话)
监管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来源:
初审:郭旭
复审:鞠晶
终审:孙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