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公办学校综合物业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教育局,采购代理(略),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申请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公办学校综合物业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采购需求:学校综合物业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1月1日至(略);
服务地点:(略);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9日至(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略))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龙湖大路**号)2楼B** 大开标室
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略))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
投标操作流程: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申请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申请人》进行投标操作。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申请人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有效申请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略)),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监督机构: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略)-(略)/(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公办学校综合物业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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