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JM-(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成交结果
更正内容:本次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修改。
原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投标有效期为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天”,现修改为“投标有效期为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天”。
更正日期:**年**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 **(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 **(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 **(办公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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