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FW0(略)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略)/年
综合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1月1日至(略)。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兵、韩辉、关利文、董立平、毛时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号)的取费标准,按服务年限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十、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