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年加工5万吨大米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审批办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 1 | (略)年加工5万吨大米项目建设项目 | 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毛都西伯村西北侧 | (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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