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略)石油技术服务及石油钻采助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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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略)石油技术服务及石油钻采助剂扩建项目 | 宁江区 | (略) | (略) | 利用原有厂房,新增4台混合装置,扩建混合表面活性剂 **t/a,项目工艺为简单掺混,不发生化学反应,建成后年产石油钻采配套用的化学助剂**t。 | 1、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生活废水。 2、投料粉尘经移动式集尘措施收集后,经集尘器尾气出口无组 织排放,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m的排气筒DA**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附录A中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加固、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包装桶循环使用,废包装桶/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由废品回收站回收;集尘措施收集的粉尘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取用的产品样品作为产品回用,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废活性炭和废化验试剂瓶经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新建反应釜下**m2应急收容池、地下卧釜**m3收容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可以收容泄露物,阻止泄露物料进入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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