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吉财资〔**〕**号)和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将凯旋校园内住宅楼南侧、第二教学楼和篮球场北侧、运动场西侧、第一和第二学生公寓东侧的用房(体育馆、葡萄酒加工中心、原小食堂等平房建筑)按照拆旧建新方式进行资产处置。
公示期:(略)——(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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