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QZC**-**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高新园区景云果蔬店
供应商地址:(略),永新路以南宇都.和源(一期)B8、B-**幢**号房
中标金额:折扣系数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RXFY3X
信用信息:中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食堂农副产品采购;品牌:以实际采购需求为准;规格型号:以实际采购需求为准;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单价:参考采购时市场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毅、李明辉、王琦、康晓鸿、侯聚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以预算价为收费基数,按2%计取代理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何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监督机构: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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