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略)-(略)(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吉(略)机制砂二期建设项目 | 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工业园区 | 吉(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工业园区,厂区北侧道路相隔为凯迪能源(生物质发电),西侧道路相隔为公别河,东侧和南侧均为园区预留空地。项目周边最近居民区为南侧**m处五间房村,生产车间及原料库距离西侧公别河**m且有道路及墙体相隔。 本项目拟租用现有厂房用作原料库及产品库,并安装一条年产**万吨机制砂生产线,主要为破碎、筛分和制砂等。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略),环保投资为(略),占总投资的1.**%,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及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由设备进、出料口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②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投料、输送、破碎及筛分等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同时采取水喷淋降尘措施;设置半封闭原料库;运输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并加盖苫布;厂区内采用道路洒水清扫、运输道路硬化等降尘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③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前应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编码登记。 2、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加强对各设备的保养、维修,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来降低噪声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机制砂生产废水经密闭管输送至混凝沉淀一体机处理,经处理后进入清水池(**m3)暂存,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经集水沟进入雨水集水池(**m3)暂存,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4、妥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应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回收粉尘、石粉饼暂存于成品库,外售处置;废布袋和废压滤布交由厂家回收利用。设备维修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机油洒漏车间内,(略)回收利用,厂区不设暂存点。 5、建设单位须采取严格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 (GB**-**)要求进行分区防渗管理,其中现有化粪池、清水池和新建车轮清洗平台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生产区、原料及成品库房按照简单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