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天,报告表3天。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日期:(略)-**年1月6日 联系电话(传真):(略)(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略) 邮编:**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1 | 报告表 | 长(略)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硅谷大街**号 | 长(略) | (略) |
编辑:蔡露露复审:赵欣颖终审:李春晖
附件:
长(略)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