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QZC**-**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网络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流标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效供应商数量不满足谈判条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何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监督机构: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