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能吉林双辽灰场**MW光伏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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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政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国能吉林双辽灰场**MW光伏项目升压站工程 | 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那木乡井岗村 | (略) | 吉(略) | 国能吉林双辽灰场**MW光伏项目升压站工程位于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那木乡井岗村,现有井岗升压站东侧,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地理坐标为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井岗升压站东侧扩建新增1台**MVA主变压器,低压侧无功补偿装置扩建1组**Mvar电容器;新建1座**.6m3事故油池,新建一座**㎡危废间,**kv进线4回,**kv出现1回。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电磁影响:通过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V/m、**uT的要求; 噪声影响:通过类比监测,本工程运行期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设计阶段对电磁环境、声环境提出相应措施。 在施工期做好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措施。 |
来源:核与辐射科
初审:荣立杰
复审:邱景新
终审:蔡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