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KGSF(ZB)-(略)(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标线施划及交通标识标牌、道路隔离护栏维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吉(略) | 延吉市长白山东路**-1号 | 报价:(略)(元) | **.9 |
2.废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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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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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标线施划及交通标识标牌、道路隔离护栏维护服务 | 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标线施划及交通标识标牌、道路隔离护栏维护服务 | 施划道路标线及交通标识标牌、道路隔离护栏维护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 年内完成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沛丽,程凤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号文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吉(略)的评审总得分为**.9分。2.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延吉市开发区东新街**号
联系人:李兆平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飞雪
电 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略)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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