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长春新区教育局委托,代理长春新区致远学校委托管理教学服务采购项目,现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致远学校委托管理教学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委托管理教学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推动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长春新区拟采用招标方式选择知名高校对长春新区致远学校进行委托管理,并根据实际需求,对采购提出以下要求:(1)具有省内外知名的品牌优势,能迅速提高学校的认可度。(2)有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与实践经验,促进学校内涵发展。(3)选派经验丰富、教育思想成熟、实践能力强的管理团(4)指导学校学科建设、课堂教学、校本研修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及科研能力。(5)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学习质量。
2.长春新区致远学校委托管理教学服务采购项目于(略)在长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专家论证,为保证长春新区致远学校委托管理教学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论证专家同意选择吉林大学为长春新区致远学校进行委托管理,并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吉林大学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略)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略)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要求,我公司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长春新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2.财政部门
监督单位: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1-**室
联系电话:(略)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