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天,报告表3天。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日期:**年3月**日-**年4月2日
联系电话(传真):(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略)
邮编:**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报告书 | 长春市新立城水库和石头口门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 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吉林长春新立湖国家湿地公园及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准保护区范围内 | 吉林(略) |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复审:付朝臣终审:李春晖
附件:
公示--长春市新立城水库和石头口门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公众参与说明--长春市新立城水库和石头口门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