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将于**年5月1日**时至**年5月2日**时(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坐落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路5号楼**幢**(所有权证号:Y**、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评估价:(略)元, 拍卖价格:(略).(略)。
瑕疵:1、被拍卖的资产为被执行人(略)名下坐落于龙潭区遵义路5号楼**幢**(所有权证号:Y**、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
2、上述房屋所涉土地权利人为吉林(略),上述房屋所涉土地于**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龙国用(**)字第**号),批准用途为商住。其中,1层为商业,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无拖欠土地出让金;2层为住宅,性质为划拨。因该楼2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商业且实际用途为商业,与土地批准用途(住宅)不符,需办理改变建设用地用途审批,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3、被拍卖资产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其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慎重作出决定并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同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以及风险。法院不对拍卖标的物的状态以及品质作担保,竞买人需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向法院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4、房屋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受让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5、交易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无法律规定的由买受人、受让人承担。欠税、费情况不详,具体数额以相关部门确定数额为准。车库物业费、取暖费等其他拖欠费用不详,如果存在,需要买受人、受让人自行承担。
6、本院仅负责向权属登记部门下达转移登记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对更名过户成功作出承诺。
7、拍卖保证金为(略),每次加价为(略)。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后参加竞买。
三、**年4月5日9时起至**年4月9日**时止接受咨询,淘宝客服咨询电话为:(略)**,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买成功后,拍卖余款在**年5月9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开户账号名: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吉林江北支行,开户账号:**(略)**)后续拍卖公告请自行关注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告。
五、朱法官咨询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