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局受理(略)年产**吨钢结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略)年产**吨钢结构建设项目 | 吉林市高新区北区富奥零部件西**米 | (略) | (略) | **.4.** |
| 从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标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
附件:(略)年产**吨钢结构建设项目(公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