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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略)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 (略) | (略) | 该项目位于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略)实验室楼1楼现有1座闲置建筑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总占地面积为**m2,用于贮存本单位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弃紫外灯管、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年最大贮存量分别为0.5吨、0.5吨、1吨、1吨,每半年运转1次。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和废机油均采用密封桶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区内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4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弃物外卖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弃紫外灯管、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应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槽及容积约0.5m3的废液收集池1座,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液泄漏收集,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废液收集池应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采用丙纶布加胶浆平铺5mm+水泥+2mm环氧地坪,渗透系数≤**-**cm/s,危废暂存间设置和使用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等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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