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唐乾安海字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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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唐乾安海字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二期) | 乾安县 | (略) | 吉(略) | 该项目位于松原市乾安县让字镇海字村、让字村、遐字村,目总规划容量**MW,拟安装6台**-8.**MW的风电机组,通过**kV 集电线路接入“大唐乾安大遐**万千瓦风电项目”**kV升压变电站**kV的Ⅱ段母线。本次评价不包括**kV 线路,升压站部分已在大唐乾安大遐**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中进行评价。建成后年上网电量约为**.**MW·h。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的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浇洒路面降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场;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在每个箱变下方设置1个事故油池(事故池容积约为3m3),做好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状况下可将物料引入事故池,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对临时占地区域和工程占地可绿化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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