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新木末站及新木联合站积水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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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新木末站及新木联合站积水隐患治理工程 | 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境内 | (略)(略)新木采油厂 | (略) | 该项目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境内,(略)新木末站和新木联合站内积水进行治理,在新木联合站空地新建容积为**m3的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分别为**m3、8m3、8m3的小型集水池3个,容积为**m3的雨水沟**m,敷设管线约**m;(略)新木末站空地新建容积**m3的小型集水池2个,雨水沟两条,总长度为**m,总容积为**.9m3,敷设管线约**m,同时配套设潜污泵8台,对站内存在雨水浸泡风险的八个建筑单体进行防渗处理。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焊接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冲洗搅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喷洒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农家肥。运营期将收集的雨水提升至新木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应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标准后回注地下。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营运期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功能区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用于占地低洼地段填平,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运营期清理池子产生的底泥,属于一般固废,用于低洼处平整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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