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国能“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配套长岭**万千瓦风电项目**kV升压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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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国能“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配套长岭**万千瓦风电项目**kV升压站扩建工程 | 长岭县腰坨子乡六五新村南1.2km处 | (略) | 中国电建(略) | 本项目位于长岭县腰坨子乡六五新村南1.2km处,占地面积**m2,对已批复的“国能吉林长岭A**万千瓦风电项目”**kV升压站进行扩建,在原**kV配电装置上扩建1个**kV主变进线间隔,一期**MW与本期**MW风电统一利用一期既有出线间隔及**kV线路送出至龙凤变电站,新安装1台**/**-**MVA双分裂主变压器,设置2套±**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配套2×**Mvar调相机以及**MW/**MWh的锂电池储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为**.**MWh,利用小时数为**.**h。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4千伏/米、**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升压站沿线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水、废渣及噪声等污染进行有效防控。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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