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JM-**-**-**
一、项目编号:JM-**-**-**
二、项目名称:**-**年度长春市青少年事务专业化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 分包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评审总得分 | 单位地址 |
1 | 长春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校园霸凌社工服务项目 | 长春市益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 (略) | **.0 | 长春市前进大街与金宇大路交汇八一水韵城A区9栋幸福乡八一社区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 |
2 | 长春市青少年心理健康专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长春市益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 (略) | **.** | 长春市前进大街与金宇大路交汇八一水韵城A区9栋幸福乡八一社区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 |
3 | 长春市重病青少年群体关爱救助专项社工服务和青少年网瘾戒断支持项目 | 吉林省吉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略) | **.0 | 吉林省青年之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名称:长春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校园霸凌社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面向涉案未成年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跟踪帮教,面向普通青少年开展预防校园霸凌讲座和普法宣讲等。 服务要求:面向涉案未成年人、普通及边缘青少年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及干预、跟踪帮教、教育矫治、亲职教育和普法宣传等,面向6-**周岁,特别是青春期和寄宿制青少年群体开展预防校园霸凌主题讲座、团体活动,开展家庭教育工坊和青少年自我保护及安全防护讲座。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 服务标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中青联发〔**〕**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团联字〔**〕6号)、《关于加强新时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8号) 第二包 名称:长春市青少年心理健康专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面向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心理讲座和活动,协助存在心理问题的青少年与专业机构对接,引导其及时咨询、就医。 服务要求:面向普通青少年、重点青少年群体、存在心理问题的青少年、青少年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基本知识、自我认识、调节疏导等技能普及工作,提高青少年自我心理健康关注度,帮助青少年提高自我认识和情绪调节的能力;协助存在心理问题的青少年与相应机构进行对接,引导他们及时排解、及时咨询、及时就医;引导家长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帮助家长能正视、能发现、能疏导青少年心理问题。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 服务标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中青联发〔**〕**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团联字〔**〕6号)、《关于加强新时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8号) 第三包 名称:长春市重病青少年群体关爱救助专项社工服务和青少年网瘾戒断支持项目 服务范围:面向重病青少年开展关爱救助、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面向有网络成瘾倾向青少年开展网瘾戒断支持服务。 服务要求:面向全市符合卫健委**种重大疾病、自闭症等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患病青少年开展具有针对性关爱救助、心理支持、社会支持、社会融入、就业创业、成长引领康复陪伴、适应性训练、职业恢复训练等专业社工服务。面向有网络成瘾倾向的青少年及其家庭,开展青少年网瘾戒断支持专项社会服务。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 服务标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中青联发〔**〕**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团联字〔**〕6号)、《关于加强新时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8号)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颖春、唐丽林、高尚昆、张明杰、刘黎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春市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
项目咨询人: 安明健
联系电话: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