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的通知要求,吉(略)对吉林财经大学财政系统对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采购人名称:吉林财经大学
三、拟采购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财政系统对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略)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吉林财经大学目前使用的财务管理软(略)研发;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对接学校财务系统和吉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现对财政系统对接、财政指标库建设与数据治理、业务流程智能化改造;为保证功能完整性、性能的稳定性、技术的兼容性与延续性、成本效益性和软件设备的匹配性,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专家组论证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七、公示期限
(略)至(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至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采购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
3.在公示期限内,如果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重新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本项目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财经大学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十、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